早年的古晋,最大的娱乐莫过于到大戏院看戏。也因此,古晋虽然不大,当年却是三步五步就一家戏院,其中位于花香街(Wayang
Street)的丽士戏院(Rex Cinema)可以说是老一辈古晋华人最熟悉的戏院之一。这家开业于1952年的戏院属于邵氏兄弟公司,与首都戏院、丽都戏院和乐士戏院是姐妹戏院,以放映邵氏旗下拍摄的电影为主。上个世纪90年代中以前,丽士被拆除,原址建起今天的Medan Pelita停车场,停车场9楼也有一间星际影院(Star Cineplex),但已和老丽士毫无关系。但“丽士”一名还是存在的,如果你到橡胶路(Rubber
Road),你可以找到一家咖啡店叫“老丽士虾饼”,老板早年在丽士戏院后摆档,因此在丽士戏院关闭拆除后,转移阵地到橡胶路另起炉灶,但还是沿用丽士旧名,也算是一种缅怀和历史注脚。根据资料,在丽士之前,这里是砂拉越油较公司的厂房,曾经计划用来兴建福建义校,后来则充作洋行的货仓。【蔡羽】
砂拉越公报(1953年7月31日)上有一则小短文,提及了“公班衙”这个词,是百年前南洋华人常用的名词,来自英文company或荷兰文compagnie的译音,又以英国或荷兰的东印度公司有关。 这个译音采用了“衙”字是挺有意思的,这个字在中文里面通常指的是“官吏办公的地方”,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政府部门。无论是英国东印度公司还是荷兰东印度公司,都不是单纯做买卖的机构,往往也在政治上有所作为,替殖民政府襄理特定的事务。因此早年的华人在给这些公司进行译音时,选择用“公班衙”有一定的典故。 再者,我们也会发现“公司”这个词,在理解上古今是有差别的。今天人们理解的“公司”,就是商业机构,但在古时商业机构叫“商号”,“公司”则是指公家机构,处理公家的事务。因此,很多华人公会的前身,都以“公司”为名,比如福建公司、嘉应公司、顺丰公司等,这些公司所管理的墓园就叫公司山。而早期的华人公司,在政治上同样被赋予特定的职责与权力,比如在移民事务和华人权益的代表性方面。 古晋的石角和马当地区,过去曾经有一个很大的橡胶园是属于英资慕娘公司(Borneo Co.)的,民间称之为“红毛园”。红毛园的对面,有一条小路可以直通石角镇,过去就被叫成公班衙路。这条公班衙路,据知就是今日葫芦顶中华公学前面的道路,而红毛园则是今日的玛丽哈花园住宅区。 文 / 蔡羽

评论
发表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