相传1839年詹姆士布洛克抵达古晋时,只见一座非常简陋的小清真寺坐落在砂拉越河边的山丘下,而马来村屋也仅数百间,人口稀少。当时,马来贵族仍然居住
在10公里外的旧首都裕恒山(Lidah
Tanah),而平民百姓则聚居在山都望的砂拉越河河口处。直至1841年,詹姆士布洛克建立政权,马来社群才逐渐移居古晋,主要考量是依赖詹姆士的军
力,躲避沙里拨(Saribas)和实加朗(Skrang)达雅人的攻击。自此,古晋开始迅速发展起来,到了1847年,人口估计已经达到8000人之
多,河边的那座小清真寺已然不敷应用。有鉴于此,已故马来最高领袖拿督巴丁宜阿里的长子——拿督班达莫哈默拉纳登高一呼,发动马来社群出钱出力,将原本的
小清真寺拆除,并在山丘之上打造一座大清真寺,成为砂拉越马来人的象征。这座清真寺自1852年启用,先后在1880和1929年进行过大装修。1967
年,这座清真寺拆除重建,据知当时的重建委员会中包括几位华人商家。隔年10月19日,新的大清真寺巍然矗立,由当时的最高元首亲临主持落成礼。【蔡羽】
砂拉越公报(1953年7月31日)上有一则小短文,提及了“公班衙”这个词,是百年前南洋华人常用的名词,来自英文company或荷兰文compagnie的译音,又以英国或荷兰的东印度公司有关。 这个译音采用了“衙”字是挺有意思的,这个字在中文里面通常指的是“官吏办公的地方”,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政府部门。无论是英国东印度公司还是荷兰东印度公司,都不是单纯做买卖的机构,往往也在政治上有所作为,替殖民政府襄理特定的事务。因此早年的华人在给这些公司进行译音时,选择用“公班衙”有一定的典故。 再者,我们也会发现“公司”这个词,在理解上古今是有差别的。今天人们理解的“公司”,就是商业机构,但在古时商业机构叫“商号”,“公司”则是指公家机构,处理公家的事务。因此,很多华人公会的前身,都以“公司”为名,比如福建公司、嘉应公司、顺丰公司等,这些公司所管理的墓园就叫公司山。而早期的华人公司,在政治上同样被赋予特定的职责与权力,比如在移民事务和华人权益的代表性方面。 古晋的石角和马当地区,过去曾经有一个很大的橡胶园是属于英资慕娘公司(Borneo Co.)的,民间称之为“红毛园”。红毛园的对面,有一条小路可以直通石角镇,过去就被叫成公班衙路。这条公班衙路,据知就是今日葫芦顶中华公学前面的道路,而红毛园则是今日的玛丽哈花园住宅区。 文 / 蔡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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