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岁眼眸中的迷茫几乎满溢出来,我终究没能让她明白会发光的虫是怎么一回事。望向漆黑的窗外,我想带着她走回很久以前的夜晚,去看那些飞舞的荧光。 而那究竟是多久以前,我住的地方还可以奢侈的拥有大片大片野草蔓生的荒野? 数天前重回那个儿时生活过的地方,在鳞次栉比的房舍之间,陌生感随着手上的方向盘转动。几经努力,翻开印象里陈旧的场景,拆除多出来的砖瓦,再还原葱郁草木,终于可以回到曾经玩乐的野地,鼻端浮荡草香,风声隐藏在草的动静里。 那时的夜间,总是凉快。有时我会怀疑自己记错了,人类的记忆有报喜不报忧的功能,惯于选择性记住美好的事物,甚至还加以涂脂抹粉,以致伴随美好回忆的肯定是好天气。转念一想,又或许当时的夜确实是凉快的,那可是臭氧层还完好的年代。 反正我们就喜欢在晚饭之后,夜未深之际,走到屋子对面,隐没在草丛里找乐子。都是小孩子,草长及腰,谁要蹲下身子就不见了。大人也不担心,那个年头似乎没有坏人。至于虫蛇叮咬这些事,我们可不在意,全副心神都在搜寻晃动的荧光。 心细眼尖的,一有发现,不敢大声嚷嚷,怕吓着这提灯的小家伙。那荧光白中带点浅绿,有些特别明亮,有些则比较暗淡,乍看像绒毛,轻盈飘动。数量多时,仿佛满天星斗下凡,点点熠动,很是美丽。 大人不准我们捕捉萤火虫,说是捉了半夜会尿床。 这禁令初时有点效果,保住虫子们的自由。真喜欢的话,大不了用双手罩住,见微弱的荧光从指缝间流出,感受萤火虫在掌中轻微的撞碰。过一会儿,就张开手掌把虫子放飞,眼看闪动的荧光钻入草丛,一闪一闪远去直至无踪。 后来终究还是有人带头逾越禁令,我也就老实不客气抓了三几只大小萤火虫,装入白色透明塑料袋,准备当成宠物。当时从不养宠物的我觉得这个念头挺酷,较之养狗养猫养白兔,我养的可是闪闪发光的萤火虫,深觉这应该是前无古人的创举。为了确保虫儿们有足够的空气,我将塑料袋扎出许多小洞孔,还珍而重之把它悬挂在窗口,以利空气流通。 安顿好宠物,就得安顿自己。冷静下来后,尿床的魔咒在枕头上显现威力,大概是经由我的耳孔输入某种幻象,一会儿让我觉得膀胱紧胀,一会儿又觉得床褥有点湿凉。另一方面,还得牵挂那几只小宠物,目光不时瞥向窗口,看见几盏荧光还闪动着,心里比较踏实。新的